红塔区:“小”问题不忽视 “早”提醒明责纪

发布时间:2017-01-06 07:41:19   来源:玉溪市纪委

“感谢组织及时提醒,对组织的提醒谈话我完全接受。作为单位负责人,我主观上忽视了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自己先作检讨。下步,我将吸取教训,认真反思,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考勤考核制度和定期巡查机制,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抓早抓小持续纠作风,揪准苗头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甚而当头棒喝、敲响警钟。”面对红塔区纪委的组织提醒谈话,区林业局主要领导诚恳表态。

近日,红塔区纪委组成检查组对全区贯彻落实错峰上下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区林业局5名干部职工因违反工作纪律下班早退,单位主要领导受到约谈。

问题虽小,但决不容忽视。面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红塔区纪委立即责令区林业局对违反工作纪律的5名干部职工进行处理,对5名干部职工登记考勤早退一次,并由局长亲自约谈、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区林业局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单位在干部职工管理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进一步建立完善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

2016年,红塔区纪委坚持深化“三转”,突出挺纪在前、抓早抓小,不断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先后制定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红塔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红塔区纪检监察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并带头实践运用。截至2016年12月,全区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59人,函询48人,“第一种形态”处置率达60%;运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2人,其中:警告4人、严重警告9人、组织处理9人;运用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50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2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45人、重大职务调整1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