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强化四项措施切实提升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7-01-05 07:32:39   来源:丽江市纪委

2016年以来,丽江市纪委积极强化接待受理、分流转办、督查督办、预警防范四项措施,切实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的服务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严格按照“四个规程”接待受理。依托信、访、电、网综合信访举报体系,确保党员群众反映问题方便快捷无障碍;对来信举报,做到科学分析处理;对网络举报,做到及时研判受理;对来访来电举报,做到文明理性接待,及时受理业务内信访问题,耐心解释业务外信访事项,积极引导群众以合法合规理性方式表达、解决合理诉求。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423件(次),其中本级受理228件(次),做到件件有着落、有轨迹、有台帐。

认真分析研判进行分流转办。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及时受理、研判、转交办理,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问题线索支持,今年以来,累计转办信访举报问题线索431件(次)。同时,注重抓好痕迹管理,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按时录入《执纪监督问责信息系统》,按照不同受理渠道分别建立台账,并复印存档,保证下转件数据信息完整可查,做到了流转留痕、去向清楚。

层层压实责任严抓督查督办。将信访举报办理督促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对下转件的流转过程进行追踪,实时掌握运行轨迹。建立了交办件对账销账制度,对重点信访举报件采用电话询问、听汇报、要情况、协查、核查重点问题等多种方式,开展督查督办,拴紧拴实办理责任,防止压信不报、反馈不力等问题,确保问题查清、处理到位、优质办结。2016年,重点对违反群众纪律和扶贫领域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进行督办17件(次)。

实践“四种形态”加强预警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注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定期排查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力量开展了“重要节点排查”和“重点问题排查”,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期间,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排查,因案施策,进行重点督办。组织力量对今年以来的重点信访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对审计、民政问题督办3件次,重点问题重复访3件次,逐一登记备案,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徐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