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强化担当 履好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7-01-04 08:06:55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6年,昌宁县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进“三转”,认真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将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创新方式监督。针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后如何履行监督职能的难题,组建“五个清单”管理中心,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具体化,有效破解 “抓手不抓”的问题。对扶贫攻坚、“五网”建设、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18次,开展重大项目督查10次,对政府采购、教育资金管理、林业项目监管、村(组)财乡管等问题,交办相关领导和部门进行整改完善6件,交办会纪会风督查任务38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任务12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事项2件,交办问责事项6次。2016年,累计运用“五个清单”开展监督检查238项。

突出重点监督。组织17名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定实施《昌宁县廉政审查办法(试行)》,对拟评先评优的414个集体、拟提拔任用及评先评优的2348名个人进行廉政审查。建议取消评先评优资格4个集体,3名个人,取消各类代表、实用人才资格3人。突出重点人员监督,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160人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601人次。加强民生资金监管,通过民生资金监督平台发放民生资金1.14亿元,向39个单位发出交办通知,纠正预警155项。

抓住问题监督。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组建专门的巡察机构,对2个乡镇和1个县直部门开展巡察。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协调审计部门对全县124个村(社区)财务进行审计,在全省率先实现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同时认真分析原因,以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目前,已立案审查违纪人员6件12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5人,给予问责处理6件6人,批评教育68人,对56人作出了追缴资金处理。同时着眼源头防范,在耈街乡试点“12105+两清单”三资管理模式,并在全县推广。针对大操大办问题,制定实施《昌宁县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通过“12345”措施切实规范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简约办客,深受群众欢迎,得到各级肯定。(穆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