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 :坚决刹住元旦春节期间违规“大操大办”之风

发布时间:2017-01-03 10:37:35   来源:德宏州纪委

2017年春节将至,婚嫁活动、人情往来也将迎来密集期,倡导文明节俭风气,又迎来了一次考验。

为敲响警钟,2017年元旦前夕德宏州纪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就是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问题——盈江县勐弄乡林业站站长寸待远违规办乔迁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查,2016年10月1日,盈江县勐弄乡林业站原站长寸待远在乡村花园餐厅操办乔迁新居喜宴,除宴请部分亲属外,还宴请了单位同事和林业站监管服务对象等41人,收受礼金人民币0.49万元。2016年12月18日,经盈江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寸待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人民币0.49万元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而此前还通报了盈江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彭某,不收手不知止,违规操办乔迁宴,收受服务对象礼金35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德宏州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对心存侥幸、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坚决刹住元旦春节期间违规“大操大办”之风。

早在2014年初,德宏州委就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除婚丧嫁娶外,领导干部不得以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民族节庆等名目宴请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或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十严禁”的纪律要求。

同时,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分别在事前和事后10天内,填写报告表,将时间、地点、邀请人员范围及数量、宴请桌数及标准向其主管领导报告后,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和接受监督。

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还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网络举报专区,接受社会监督;每逢春冬季节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密集区,将严禁“大操大办”作为专项纪律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查快处。

2016年,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规大操大办问题4起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及时纠正叫停2起。(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