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扎实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自始至终坚持高压态势,健全建立相关制度,严肃问责,正风肃纪,确保实效。
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大理州委召开“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动员会,州纪委对“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全州12县市和州级各部门将“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与“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整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查找存在问题,排查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抓好集中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年内专项纪律检查、明察暗访和半年、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将“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按照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认真开展纪律审查。
深化整治,措施有力。大理州委印发《大理州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针对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着力整治执行不力、不敢担当、推诿扯皮和作风不实4类22种行为。出台了《大理州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办法》,对情节较重的干部,实行“召回”管理,按召回谈话、责令检讨、集中教育、跟踪考察等四种方式对领导干部进行管理,对存在问题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不胜任现职、拒不纠正错误、不服从召回管理,或跟踪考察仍不合格的,采取转岗、降职、降级、免职、待岗进行组织处理。2016年5月,大理市大理镇1名副镇长因不作为、慢作为被召回管理,成为首名被召回管理的干部。洱源县扶贫办对5名工作不力的人员也实施了召回管理。
令行禁止,正风肃纪。为强化干部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促进各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近日,大理州委出台《关于在全州开展“令不行、禁不止”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津补贴不规范、滥发钱物,私设“小金库”, 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超标准享受职务待遇和违规集资建房六个方面的“令不行、禁不止”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确保政令畅通,推进工作落实。
严肃问责,确保实效。开展明察暗访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快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6年7月至8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先后3次报道了我州鹤庆县、云龙县林权流转不规范和大理市凤仪镇龙王庙箐毁林采石采砂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州纪委迅速派出调查组就督查排查中发现的5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不力问题一并开展调查核实,经州委研究对相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截止目前,全州共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171个,处理225人,问责75人,党政纪处分150人。(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