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严字当头 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7-01-03 07:32:00   来源:德宏州纪委

德宏州通过抓队伍、抓规范、抓整改,不断增强发现问题、找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巡察工作“过得硬”。

严把“入口关”。德宏州按照思想好、作风好、业务好、评价好的“四好”原则来组建巡察人才库,州委巡察办商州委组织部,通过走访了解、查阅个人档案资料,准确摸清人才库中每名干部的基本情况后,报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人员。参加首轮巡察的56名干部均来自纪检、组织、政法、审计、财政、检察、税务、公安等系统,业务娴熟,有着与开展巡察需要的工作经历,各自在巡察中充分发挥一技之长。

严把“学习关”。坚持从思想入手,切实加强巡察干部在理论方面的学习,利用动员会、培训会、业余时间组织巡察队伍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州领导关于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一些重要讲话精神,从政治、理论高度来提高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打造善于发现问题的巡察“尖兵”。采取集中培训、分组学习、顶岗锻炼、一对一的指导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巡察业务,共开展集中培训9次250人次,12人参加省委巡视办举办的业务培训,抽调4名业务骨干到州委巡察办跟班学习。巡察组利用每天的碰头会,组织成员学习业务、交流心得。

严把“纪律关”。严格管理巡察队伍,制定了严守巡察规章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严守保密纪律、严守廉洁纪律、严守群众纪律和严守生活纪律的“六个严守”规定。认真落实组长负责制,加强对巡察干部在巡察期间的思想、作风和纪律方面的监督管理,以严明的纪律、务实的作风、亲民的形象赢得社会好评。

抓规范,确保问题线索“过得硬”。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把握工作程序、遵守相关流程。巡察前,各巡查组广泛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为开展巡察工作奠定基础,以便更加全面、精准的掌握“实情”。巡察中,规范每一道工作程序,抓实每一个细节,各种问卷调查当面清点、谈话笔录现场签字认可,严守各种规定,巡察干部全员签订保密承诺书。确保各种问题线索安全、可靠、全面,为纪律审查、实施责任追究提供确凿证据,充分发挥巡察的震慑作用。注重档案资料管理,严格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密、存档等工作。巡察结束后,注重收集和保管相关档案资料,为今后查阅资料提供“数据库”,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指出问题“面对面”。对需要及时作出整改的问题,坚持当面红脸出汗,直接指出存在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签字背书,按照巡察组的整改建议,严格时限抓好落实。

清单交办“一对一”。巡察组发现并要求被巡察单位作为整改的问题,要以“条目式”列出交办清单,要求被巡察单位“对号入座”实打实整改。

落实问题“点对点”。要求被巡察单位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每一个需要作出整改的问题都要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方法措施明确,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张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