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重拳整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问题

发布时间:2017-01-03 07:40:48   来源:德宏州纪委

芒市水利局副局长兼芒究水库管理所所长陈建章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芒市民政局中心敬老院院长周顺林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日前,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委网站通报了多起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的典型案件,重拳整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问题。

针对“小金库”屡禁不止、久治不绝问题,去年9月,德宏州纪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向“小金库”说不。

为切实解决“小金库”问题,堵住滥发津补贴的“源头”,德宏州纪委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分析了解,“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五花八门,主要有两种途径:要么中饱私囊截留公共资金窃取国有资产,要么权力寻租不当牟利集体分赃。所以,滥设“小金库”,本质上就是公共利益的部门化和公共权力的私利化。一方面是集体违纪的无意识,反正都是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无需个人担责;另一方面,“小金库”有极深的隐蔽性、诱惑性,不容易被查到。

为此,德宏州纪委在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会同财政、审计、民政等责任部门组成检查组,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集中整治,下猛药治理“小金库”,对主动查找、如实上报、及时整改的,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不如实上报、不及时整改的,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究责任;对发现、查实存在“小金库”的,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停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严格“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芒市民政局副局长岳老四,因分管部门中心敬老院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追究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彻底清理小金库基础上,德宏州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避免形成“账外账”,堵住“小金库”的源头;同时,实行主体责任“签字背书”,要求主管部门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完善内控机制,不定期开展内部管理审计工作。(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