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认真开展元旦节前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严查严纠“四风”问题,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压实责任。12月中旬,印发《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昭纪通〔2016〕48号),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己,持续发力加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
挺纪在前。要求各级各部门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落实省市纪委有关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等相关规定,充分利用纪检监察网、微博、微信、短信等,严明省纪委“九个严禁”纪律要求,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早警示,防患于未然。
强化监督。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市纪委派出明察暗访组35个、专项检查组78个、随机抽查组42个,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756个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严肃问责。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由一把手签字认领,建立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限期进行销账式整改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严查快处,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一案三查”,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对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在元旦节前监督检查中,发现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4件4人,已处理问题4件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