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挺纪在前 严防两节期间“四风”反弹回潮

发布时间:2017-01-02 08:30:18   来源:曲靖市纪委

元旦、春节将至,陆良县纪委坚持挺纪在前,早督促、早提醒、早查处,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立规矩、敲“廉”钟,严防两节期间“四风”反弹回潮。

立规矩。下发《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做到“九严禁”,即严禁举办节日庆典、公款吃喝、公款购物、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公款娱乐消费、收受礼品礼金、大操大办敛财等。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同时,党政班子要管好干部职工,早提醒早打招呼,营造廉洁过节氛围。

晒廉洁。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乡科级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在12月31日前,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2016年度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述责述廉,及时召开述廉述责测评会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现场测评,述廉述责情况纳入年底党风廉洁责任制考核内容。

发廉信。以廉政短信为载体,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公款吃喝,不公款旅游,不公车私用,不违规接受宴请、财物,干干净净过节。节前共编发廉政短信2000余条。

严督查。12月27日,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以及5个乡镇(街道)抽调15名工作人员组成5个明察暗访组,深入到5个乡镇(街道)、6个县直单位进行节前作风督查。重点督查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突出查处迟到、缺席、早退、在岗不在状态、公车私用、大吃大喝、违规购买发放节礼等问题,如发现一般干部职工违反作风规定,则追究分管领导责任。督查后,对督查发现的12名一般干部责成所在单位按干管权限进行问责处理并报县作风办备案,对负有管理责任的1个单位主要领导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