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提前开打廉洁过节“预防针”

发布时间:2017-01-01 07:45:57   来源:昆明市纪委

在元旦、春节来临之际,针对可能出现的“四风”问题,嵩明县纪委监察局按照分类坚守、区别对待的原则,向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一般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提前开打廉洁过节“预防针”,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廉节”。

党员领导干部。嵩明县纪委通过手机短信平台方式,及时将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视频资料、宣传资料等发送至领导干部手中,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违纪违规,廉洁过节。同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做到逢会必讲、遇人必谈,层层传导压力,人人作廉洁保证。截止目前,县纪委利用手机短信平台9次向全县副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发送政策法规、典型案例、温馨提示等16个方面内容的廉洁短信。

一般党员干部。嵩明县纪委通过政务网、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全县发出廉洁信息,向在职在编党员干部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到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强调,县纪委将对公车私用、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等行为,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提醒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厉行节约,以实际行动营造廉洁文明、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据了解,“嵩清明泽”微信公众号刊载、转发廉洁信息4期12条,2次集中通报身边违反“四风”纪典型案例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部3名。

广大群众。嵩明县纪委通过电视台、廉洁宣传片、公告栏等方式,及时将中央、省市和县级相关廉洁方面要求的信息进行再发布、再宣传、在引导,做到净乡风、正民风,并连续在嵩明县电视台播放廉洁标语和廉洁公益广告等内容,进一步强化和巩固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同时,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公示栏等载体,向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871-67916230和举报信箱smxjwb@126.com,着力加强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廉洁过节。(陈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