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多方测评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发布时间:2017-06-27 07:26:5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首轮被巡察的7个单位中,市司法局得分99.18分,被评价为‘满意’……”云南省玉溪市6月初对首轮7个被巡察单位进行多方测评,以此检验问题整改成效。

据悉,该市今年组建7个巡察组,通过发挥“探头”“望远镜”“显微镜”作用,对7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巡察反馈后,整改效果如何呢?该市结合实际制定《玉溪市级巡察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将评价权交给巡察办、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联系纪工委和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测评。

据了解,此次得分第一名的市司法局在接到问题反馈后,马上针对存在的8个问题制定了33项具体整改措施,列出时间表、画出线路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改,确保整改抓细抓实,全局面貌一新。

“为了保证测评的客观性,我们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公开通报,并发放评价表,通过多方测评的方式进行。”市委巡察办干部介绍说。“通过评价充分看到了被巡察单位在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委巡察办主任杨丽坤表示,对于被评价为“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单位,该市将按照评价办法,把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行扣分。

据介绍,根据测评结果,对于评价分数靠后的单位,将由该市巡察办督促责任单位研究制定继续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项目、内容、目标、时限和要求,逐条逐项组织落实整改。(杨红  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