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费”实质是权钱交易

发布时间:2017-06-06 08:36:0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媒体披露了安徽省亳州市食药监局原调研员李健的违纪案例。李健收钱有一个原则:自己不吃拿卡要,但对别人表示的“感谢”,他自认为理所应当。从一条烟、一箱酒,到逐渐收购物卡、收现金,他最终栽倒在形形色色的“感谢费”上。

因贪腐落马的官员中,不少人喜欢给受贿加上冠冕堂皇的借口,“感谢”的名义就是常用伎俩。实质上,这种投桃报李式的“人情往来”仍绕不开以权谋私的本质,暴露的是贪官寻求自我安慰的侥幸心理,受到党纪国法严惩也是咎由自取。

以“感谢”为名行收受贿赂之实

被“感谢费”攻陷的贪腐官员中,与其频繁来往的不少是以商人、企业主为代表的管理服务对象。李健在十年间收受的132.83万元“感谢费”,基本上都是他利用职务便利“关照”过的药企所送。

一些在外人看来职位不高的基层岗位,同样有企业主频频进贡。江西省彭泽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工作股股长汪风春,负责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工作。在2013年端午节半推半就地收下经营户王某以“请教工作”为名送的第一笔“感谢红包”后,他连续四年“笑纳”管理服务对象的红包共计3.6万元。最终汪风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只要官员主管某领域具体事务,管理服务对象都会找机会送礼套近乎。归根结底,他们瞄准的还是这些人手中的权力。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感谢费”的亦不乏其人。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委原书记曹光亮就明码标价,“想在哪个岗位任职,必须送多少数额的钱财。”相关当事人要想获得提拔或重用,都会很识趣地给曹光亮送去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感谢费”。逢年过节的“份子钱”,更是不能少。

“干得好不如送得多”“能力强不如关系硬”,正是在曹光亮的恶劣示范下,湘东区人事安排“潜规则”盛行,“钱”字开路大行其道。

另外,以“感谢费”为名的吃拿卡要行为还发生在群众身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民政所原所长徐丽在2012年到2016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通过为群众办理各项民政业务收受贿赂51.49万元,甚至让低保户们用“口省肚挪”的钱去随礼,最终徐丽被开除党籍。

“收受‘感谢费’的借口再巧妙,再花样百出,都掩饰不了赤裸裸的以权谋私。”专家表示,只要涉及使他人非正当获利,都改变不了受贿的性质。

接受“感谢费”心安理得是一套自欺欺人的逻辑

这些人接受“感谢费”的馈赠能够如此心安理得,在于他们为自己编排了一套自欺欺人的逻辑。

不吃拿卡要,只收取“感谢费”。在李健看来,“我不卡你,为你办事是我们正常的工作,但是你表示点感谢也是应该的。”别人如果要表示心意,也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与自己关系不大。

从认为自己不是吃拿卡要,到心安理得收“感谢费”,再到清楚盘算着谁没有来“看望”,李健的收钱逻辑实质就是把权力当作交易的筹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越过了党纪底线,“廉关”失守、脚踩“红线”,也是迟早的。

一些人存有“我为你服务了,就该表示感谢”的恩惠心理。在徐丽案中,执纪人员透露了一个细节:“最初,有村民获得低保后送给徐丽几百元钱表示感谢,她没有拒绝,认为替村民争取到补助,收下‘感谢费’是应该的,后来一发不可收拾。”

共产党员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为群众谋福利更是应尽的义务。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干部,却把国家惠农政策当“摇钱树”,低保户的“保命钱”也敢要,是把私心置于了群众利益之上,丢掉了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和宗旨意识。

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人信奉“用人唯钱,办事唯钱”的权钱交易潜规则。如前文提到的曹光亮,干部人事安排不是讲工作、看成绩,而是看谁有关系、看谁敢送钱。

贪官信奉的所谓原则和逻辑,只不过是为了寻求安慰而自我营造的借口。事实上,任何背离党性宗旨、触碰党纪红线的逻辑都是站不住脚的,只会把党员干部引向违纪的歧路。

“总的来说,所谓‘感谢’‘恩惠’的收钱逻辑反映的是官员的侥幸心理。这些一厢情愿的伎俩终究瞒不过组织的双眼,逃脱不了党纪的惩处。”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纪检干部章长生说。

盯紧关键岗位和关键人

梳理被“感谢费”拉下马的贪腐案例发现,医疗卫生、土地开发、工程招投标、扶贫款物发放等领域,类似的权钱交易多发高发。这表明,某些关键岗位因其拥有“生杀予夺”的审批大权,一旦权力脱缰,便暗藏以权谋私的风险。

权力是人民所赋,只能用来为民办事。对于手中握有权力的党员干部而言,要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惨痛教训,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腐败堕落找借口,不为侥幸心理存机会。披着“人情”外衣的“围猎”尤其需警惕防范,如若不知不觉深陷其中,不仅“友谊的小船”行不远,连自己“人生的大船”也会说翻就翻。

从根本上铲除“感谢费”等不正之风的滋生土壤,在于压缩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的空间。这需要监督发力,扎紧制度笼子,盯住关键岗位、管住关键权力,切断暗藏的利益输送链条。

广东省广州市近日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十项措施》规定,对于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违规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等问题,应当及时记录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和市纪委。领导干部用权留痕,使暗箱操作无机可乘,权力寻租也就失去了筹码。

同时要看到,小到赠送年节礼品、礼卡,大到安排游玩、购物,很多收送“感谢费”的行为,常常打着“礼尚往来”的旗号,借着重要节假日的时机掩人耳目。党员干部对重要节点的交往要提高警惕,增强纪律意识。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收受礼金等不正之风,纪检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对违纪者严肃查处、点名曝光,形成震慑。

“打消一些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校正其跑偏了的言行,必须用好纪律规矩的戒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李宁认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决不纵容,形成有力的警示效应。(陈勇志  张媛媛  孟庆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