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意见》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忏悔录作为反面教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
贪官的忏悔录,很多人并不陌生。“愧对我80多岁的白发母亲”“逃亡路上,每天都在痛悔煎熬中度过”“人不就是一日吃三餐、睡觉一张床嘛,这些简单的道理,为什么这个时候才明白?”……可以说,每一个违纪违法者的忏悔录,都是惨痛教训换来的“活教材”。因其“活”,更显真实、深刻。特别是他们在落马后,用痛彻心扉的经历,真实再现自己一步步走向腐败堕落的心路历程和违纪轨迹,有很强现实针对性,促使有侥幸心理、问题苗头的人及早收手,悬崖勒马。这些悔恨对于落马官员而言,虽为时已晚,但对其他党员干部却有长久的警示意义。
不过,在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在翻看忏悔录时,抱着旁观者的心态,只看热闹不看门道,啧啧嘴、叹叹气,看完就忘了。还有些党员干部认为自己职位低、权力不大,想腐败也没那个机会,没有真正对照忏悔录查找自身问题。长此以往,活生生的教训不吸取,入眼不入心,不把自己摆进去,就会有重蹈前人覆辙的危险。
其实,仔细对照一下,忏悔录里的很多违纪情形都是我们在工作中容易遇到的,有些问题自己也容易忽视。尤其是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违纪案件,事例很具体,很容易类比。每个党员干部都应把自己摆进去,从别人的忏悔中发现廉政风险点。换位思考“如果我遇上这样的事会怎么做”,警醒自己“我会不会变成案中人”。以违纪者为戒、以忏悔录为“活教材”,把忏悔者的“后悔药”当成自己的“预防药”,深刻剖析自我,切实加强整改,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醒醒脑。
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提出:“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忏悔录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忏悔录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以案说纪、以案明法,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入思考落马官员堕落的根源在哪、自己应如何防范,真正起到“审查一人、警醒一片、教育一批”的目的。(金竹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