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更要践诺

发布时间:2017-03-24 09:19:5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前,笔者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公布了今年要完成的30件民生事项承诺书,承诺事项、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一目了然,并贴在宣传栏上,引来不少群众“围观”。本想为这一接地气的举措叫好,不承想被附近的一位居民泼了冷水:“里面有8件都是去年承诺的,结果不了了之,我看今年也是个未知数。”

承诺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就个人而言,一旦做出承诺,就应该努力兑现,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支持。对于政府部门而言,也唯有把践诺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才能赢得百姓的信任。如果像“天桥的把式”一样光说不练,把承诺开成了“空头支票”,不仅会失信于民,还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只有坚持立说立行、有诺必践,不搞“只望浮云过,不见甘霖落”,力戒说而不做、承而不诺,不搞表面上热热闹闹,实际上浅尝辄止、没了下文,才能真正凝聚民心、赢得民心,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承诺诚可贵,践诺价更高。承诺体现责任担当,践诺更显政治本色。各级部门应以严的标准、严的纪律,以实的措施、实的作风,在践诺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行动,日日为继,久久为功。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想方设法解决,达到预期目标实在有困难的,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群众解释明白,决不能遮遮掩掩、让群众蒙在鼓里。党员干部要牢记承诺的关键在践诺,践诺的关键在落实,自觉把庄严的承诺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以有诺必践、言出必行的担当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孟庆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