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四个助推”锻造监督执纪尖兵

发布时间:2016-12-29 14:20:31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察局结合“两学一做”教育的开展,以四个助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监督执纪尖兵。

以改革助推,调强监督力量。按照上级党委和纪委的要求,在总编制、机构数和领导职数不变的情况下,圆满完成委局内设机构调整工作,整合5个机构,更名1个机构,增设3个机构,重组2个机构,调整后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部门为8个,占内设机构总数10个的80%,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编制数24名,占总编制数的77.42%,把委局的机构和人员向主业主责集中。

以班子助推,强化示范带动。与县乡党委换届同步完成了县乡纪委换届工作,选举产生县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5名、常委9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13乡镇各设委员7名,选举产生乡镇纪委委员91名、乡镇纪委书记13名、副书记13名。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都提交班子集体讨论决策,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讨论有关事项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以教育助推,着力提升素质。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集中学习必学篇目7次,讲党课42场次,专题讨论交流4次。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举办培训班3期450人(次),选送3名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培训,选派4名干部到省市纪委顶岗学习,组织11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委局顶岗学习。

以管理助推,强化纪律规矩。持续深化“三转”,按照“严、深、细、实”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对工作情况一月一点评,一月一通报,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定期报告工作、述责述廉、提醒谈话、人文关怀等制度,切实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推行全员办案,着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提拔交流纪检监察干部41人次。 (穆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