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全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发布时间:2016-12-26 08:22:02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纪委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查处执纪违纪行为,坚决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铁军”和“尖兵”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教育培训。紧跟纪检监察工作形势和步伐,注重加强能力建设。针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换届全面结束,纪检监察系统“新兵”多的实际,组织130名州、市(县区)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执纪审查业务,邀请云南省纪委领导、专家现场授课,着重围绕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纪律审查业务等内容,解读政策理论,传授方法技巧,分享经验体会。同时,各市县纪检机关也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各种方式,强化对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员综合培训,实现州、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业务培训目标。依托各级党校阵地和省内外培训资源,注重干部外派学习培训,增强活力,提高能力,先后外派32名纪检监察干部赴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培训中心等接受培训,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知识结构。采取顶岗锻炼、以会代训、轮岗交流等方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岗位锻炼,交流任职8人,内部轮岗25人。通过强化学习培训,切实转变全州纪检干部监督执纪理念、思路和方法,在思想认识、业务能力、责任担当上紧跟上级步伐、校准时间,踩上点、跟上趟,为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打牢坚实基础。

聚焦主业主责。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三县市从事监督执纪主业的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分别占机关内设机构平均数和行政编制平均数的66.7%和64.52%。改进监督执纪方式。强化协作配合,明确纪律检查体制统一管理改革措施、任务和责任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行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工作的落实机制。启动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改革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对深化派出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摸底调查,草拟了州纪委向州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初步方案,提出了领导体制、职能调整、主要职责、机构设置思路。全面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制定印发《西双版纳州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切实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提出县市纪委换届人事安排初步建议方案,全部实现组织意图。

坚持用铁的纪律锻造反腐“铁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纪检干部“四个意识”,尤其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机关,坚持案例分析、工作目标责任制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加强业务部室建设,严格落实每周计划、每日安排、及时总结、做好月报“四项工作”制度和部(室)长(主任)订计划、抓一线、做示范、管全程“四种工作方法”,推进精细化管理。强化对干部队伍的监管,积极开展开门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把办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放在首位,从严从快查处,严防“灯下黑”。全年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6件,立案2件、谈话函询2件,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1人。(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