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纪检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打造出一支经得起考验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今年以来,龙陵县纪委紧紧围绕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锻造反腐“利剑”。
内强素质,业务培训提能力。根据工作需要,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重点培训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今年,邀请省、市纪委领导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作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约130余名纪检干部参加了培训。制定《年度学习方案》,确定十六个学习专题,内容涵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生态文明建设等。坚持周一学习日制度,由委局各领导、各室主任作为主讲人向委局全体干部讲解纪检监察业务理论、工作方法、具体案例等知识。今年以来,已开办讲坛30期。根据学习培训安排选送纪检干部参加跟班学习、外出培训,已有14名纪检干部参加了中央、省、市纪委的培训学习,7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顶岗锻炼。
外建制度,严格管理硬自身。按照“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坚持从教育着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严守省委“六不准”、市委“十不准”纪律要求,全面推行财务审批、公务接待、请销假、外出报备、上下班打卡等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有效机制。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所有人员进行动态排序管理,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健全纪检系统监督机制,畅通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的积极作用,用铁的纪律维护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
全面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在纪检监察系统全面推行督办交办制度,组建重点工作督查组,加强内部监督,解决纪检机关无人监督的问题;通过督办交办,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在时间和空间上不留死角,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截止目前,共发出重点工作交办通知单40余期。对单位或部门出现违纪案件的,严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责任;对跑风漏气,压案不查、瞒案不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责任履行不力且造成不良后果,工作严重不在状态,不适合纪检监察岗位的人员,一律调离纪检监察队伍。截至11月,共约谈22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马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