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增加考察深度 防止“带病提拔”

发布时间:2016-11-07 14:41:13   来源:红河州纪委

为提高选人用人质量,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带病提拔”,元阳县积极改进干部任前考察的方式方法,增强考察的科学性、准确性。

实行民主推荐“门槛制”,确保考察“准确”。在民主推荐中,根据总体得票情况,划定一定的数量区间,只要票数进入区间的差额人选,视同跨入“门槛”,具备同等被考察资格。在此基础上,建立是建立民主推荐结果与历次推荐情况互相印证机制、民主推荐结果与考核情况相互印证机制、民主推荐结果与岗位匹配性相互印证机制,准确印证鉴别票数。

建立综合考察评价体系,确保考察“全面”。坚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考察、任前考察为重点,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综合考察评价体系。拉长考察“时间轴”,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纳入任前考察范畴。延伸考察“工作线”,对到新岗位时间不长的,要到原单位进行延伸考察。拓展考察“整体面”,每年至少开展1至2次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分析研判,对全县80多个单位、550多名科级干部进行综合分析,为今后选任干部、配备班子提供重要参考作用。

严把任前四项审核,确保考察“真实”。严把干部信息关。在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前,由考察组认真核实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并由干部本人和考察组组长分别签字,确认信息、承担责任。干部信息不实的一律不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严把个人事项报告关。对拟提拔对象的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进行核查,对隐瞒不报、报告不准确的,不得提拔使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严把征求意见关。对考察对象书面征求纪检、计生、防邪、信访等部门意见建议,对有举报的考察对象,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联合调查核实,对存在违纪违规问题或有反映暂未查实的干部,一律不提交县委常委会;严把干部任前公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保证公示时间,设立电话、网络、信箱“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把好干部任前最后一道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