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丽江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在干部监督管理上从细、从实深处为抓手,切实加大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管理。
随机抽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先后从858名县处干部中抽查13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查核,对45名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或漏报的同志按规定进行了补报。
实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制。针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责任心不强,不会干等问题,严格执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制度,共召回驻村扶贫工作队员156名,其中正常调整108名,诫勉谈话43名,批评教育3名,书面检查2名。
严盯“八项规定”的落实。以“节点”为突破口,年初以来,先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12个处理51人,点名道姓通报5批28起顶风违纪典型。
强化民生资金监管。通过“五级联动”工作机制解决群众诉求9054个,保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政风行风热线直播235期,解决咨询投诉1460件。
为党员干部澄清问题。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实施了《丽江市关于支持和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以鼓励干事创业的监督执纪为导向,大力支持干事创业的干部,对有缺点和不足的干部,及时关心教育、批评帮助;对工作中出现失误的干部,及时帮助补救;对因工作经验不足而犯了错误的干部,做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放下包袱。今年以来,全市共为145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马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