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开展巡察培训 锻造“利剑尖兵”

发布时间:2016-10-27 07:41:12   来源:丽江市纪委


“巡察工作要坚持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坚定巡察的方向目的,不折不扣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更好地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10月26日,四届丽江市委举行第一轮巡视工作培训会,20多名巡视干部参加培训。

会议要求,全体巡察干部要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责任担当上跟上中央、省委巡视工作步伐,使丽江市的巡察工作与中央、省委巡视同频共振,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做到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更好发挥巡察利剑利器作用;要用“四个意识”去衡量被巡察党组织,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找准问题,使巡察真正成为丽江市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要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深刻领会“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的内在要求,在坚持政治定位、严格政治标准、强化政治责任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巡察工作;要有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事事时时处处以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为重,牢记使命,敢于做“黑脸包公”,敢于碰硬,敢于负责,认真履职,不辱使命,充分发挥“尖兵探头”作用。

培训会还围绕《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丽江市委巡察工作手册》对巡察的范围和内容、巡察的方式和权限、巡察工作程序、巡察的纪律与责任等知识进行了学习培训。

2016年8月,云南省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丽江市委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建立了巡察工作制度,成立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市委巡察办,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和制度。10月25日,丽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10月26日上午,丽江市委召开2016年巡察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标志着丽江市巡察工作正式启动。(杨丽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