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抓住纪委书记、副书记这个“关键少数”,紧扣提名和考察这个“关键环节”,实现纪检监察派驻全覆盖。近日,丽江市出台了《丽江市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办法》共十二条,明确了提名考察的条件、资格、干部来源和办理程序等。在提名条件和资格上,要求政治上靠得住、群众公认、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干部来源上,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纪检监察系统外提名,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人员储备上,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或者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市管企业党委等有关方面,掌握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备用人选,为提名提供人员储备。
《办法》还分别明确了市委管理领导班子的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及由市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的程序。
今年以来,丽江市已相继出台了《丽江市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丽江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三个提名”考察办法的出台,有力的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任免审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着力铸造丽江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坚力量。(张菊红 沈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