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坚持严管厚爱 提升纪检干部监督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16-09-29 11:08:16   来源:文山州纪委

今年以来,文山市纪委从创新管理制度、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创新利益保障措施三个方面着手,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

创新管理制度,按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先后制定了《文山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问责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文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明察暗访工作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等30多项管理制度,同时执行派出机构监督检查报告制度、工作月报制度,并将所有制度完善汇编成册,逐步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操作顺畅的运行机制,全面加强了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

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科学集成监督力量。为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新进人员进得来,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进入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及公务员身份等基本条件,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高尚的情操和忠诚无私的品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襟怀坦荡,勤奋敬业,务实奉献,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创新利益保障措施,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对机关各室和派出机构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制度,细化量化工作目标,科学设定标准,对于考核为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优先向组织推荐提拔使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利益保障机制,从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等各方面关心爱护纪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