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30名纪检监察干部齐亮“家底”接受监督

发布时间:2016-09-27 07:34:38   来源:玉溪市纪委

“个人事项报告了没有?”

“此表要认真填写,来不得半点马虎和含糊。我想想,还有什么没有向党和组织报告的,不要填漏了……”

“个人有关事项向组织报告,这很好啊,这是一种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强化对党员干部或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的一种方式,延伸了监督触角和链条。”……

最近,类似这样的对话成了新平县纪检监察干部见面聊天时的常见话题。

近日,新平县纪委监察局组织机关和派出机构各委部室30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含享受待遇人员)对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报告表》规定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如实报告个人有关情况,齐亮“家底”。

本次亮“家底”活动,要求领导干部主要报告本人婚姻变化情况;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因私出国(境)情况;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情况;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女子在国(境)外从业情况和职务情况;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及本人认为需要及时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九个方面的情况。报告活动,要求报告人于九个方面事项发生变化30天内,亲笔填写事项报告表。

据悉,此次齐亮“家底”活动,是县纪委监察局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对本人和组织负责。报告表备案监督后,经查属实,对故意隐瞒事实、不主动纠正问题、欺骗组织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近年来,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新平县还组织全县广大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组织各级各有关单位副科级以上纪检干部(含享受待遇人员)签订承诺书、对照“六个严禁”规定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开列问题清单,并逐一销号解决,严禁收送“红包”、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严明纪律要求,确保不碰“红线”、不触“底线”;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组织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此外,出台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办法》,对反映县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体排查、集中管理、规范处置。

“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自觉主动接受别人监督。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体现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管和厚爱,我们要坚持下去,紧跟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不断推陈出新,延伸和拓展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方式方法和层面,打造纪律‘铁军’。”一位县纪委领导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