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今年来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3人

发布时间:2016-09-21 07:23:22   来源:丽江市纪委

“干部监督室于9月18日上午8:40对机关各室及派出纪工委上班纪律进行了督查,情况如下:省里培训3人,外出开展工作4人,正常休假2人,新农村指导员3人……”,中秋节收假后上班第一天,丽江市纪委监察局对纪检监察干部上班纪律督查情况进行公示,并附上外出人员名单。像这样的督查公示在丽江市纪委逐渐成为常态。

今年来,丽江市纪委市监察局持续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细节入手,抓早抓小,正风肃纪,努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市纪委领导以身作则,带头转作风、作表率,下乡、调研轻车简从,不事先通知,不搞层层陪同,直接深入到问题多、困难多的地方开展调研、指导工作、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市纪委组成调研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带队,深入5个县区35个乡镇18个村委会调研,召开座谈会30个,在基层一线设课堂,培训900人次,切实打通反腐败“最后一公里”,消除办案空白乡镇;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协调资金600多万元帮助13个乡镇、5个村委会解决实际困难。

制定实施《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开通了纪检监察干部举报网站,从严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避免小错不纠酿成大错,逐渐实现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的转变。今年来,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3人,处理了7名违反上下班工作纪律和会风会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会议的1名乡镇纪委书记(副科级)进行问责,对会议迟到的2名同志在委局机关内部作通报,对上班迟到的1名同志作出书面检查处理、2名同志作出系统内部通报。切实解决“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时,抓考核奖惩,建立激励机制。制定《2016年度丽江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部室、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责任(综合绩效)考核评分量化标准》《2016年丽江市市直部门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考核评分量化标准》和《2016年丽江市县(区)纪委监督责任考核评分量化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责任考核机制,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以量化评分考核倒逼监督责任落实,激发落实监督责任动力,打造执纪问责铁军,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