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严把“五关”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质效

发布时间:2016-09-20 08:05:31   来源:玉溪市纪委

新平县严把干部“选任关”“教育关”“监督关”和监督责任“承包关”、监督执纪问责“精准关”,聚焦主责主业,严防“灯下黑”,切实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质效。

严把干部“选任关”。出台《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县纪委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县管企业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明确提名条件、干部来源、人员储备、考察程序等,严把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关,为县乡纪委、县纪委派出机构、县直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组及县管企业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严把干部“教育关”。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借力“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通过集中学习书面材料、观看电影和电视剧、展开座谈交流、撰写学习心得、个人自学等相结合方式,学习先进先辈事迹;学习党政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组织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关注中央、省、市纪检监察网站或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加强自学,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紧跟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反腐倡廉指示精神,弘扬清风正气。

严把干部“监督关”。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有关事项;严格请销假制度,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上下班纪律和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监督管理;实行年终业务工作考核制,严格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及派出机构16个委部室纪检监察业务考核。

严把监督责任“承包关”。践行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出台《新平县纪委监察局贯彻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工作方法、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等。明确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纪检监察室和派出机构17项职能职责。建立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纪检监察室、派出机构与委局机关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联系乡镇(街道)的纪检监察室与所联系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联系指导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联系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室与派出机构相互间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为纪检监察室、派出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量身定制追责条款,出现有关违规违纪情形的,一律予以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