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工作干得好不好 分数说了算

发布时间:2016-09-09 14:42:12   来源:丽江市纪委

“全年案件超过6件的,每超过1件加1分;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的,每次加1分;未认真承办申诉案件、申诉信件的,每次扣2分。……被考核对象:案件审理室。”近期,丽江市纪委印发《2016年丽江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部室、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责任(综合绩效)考核评分量化标准》等“三个标准”,对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部室、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市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和县(区)纪委监督责任进行量化考核,一改过去较为笼统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标准”根据被考核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对基本任务进行分解,完成基本任务数可得基本分60分,超额完成基本任务数的实行加分,未完成基本任务数或出现差错的则扣分。除对基本任务行进量化考核外,考核项目还包括“调研文章、宣传报道”,“遵守规定、纪律、法律情况”,“出勤”、“团进协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成情况”,“学习培训、参加文体活动情况”,“‘挂包帮、走转访’工作”等,这些项目的考核分为40分,并根据完成情况进行加分和扣分。

总分为100分的考核项目既兼顾了被考核部门单位的主业主责,又涵盖了全局工作;既有对基本任务的硬性要求,又有加分奖励的激励性项目。无论在考核项目的设置和分值的权重上,都十分切合被考核者的实际。

作为丽江市纪委监察局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创造性举措,“标准”的颁布施行,对全体干部职工带来了不小的震动,大家对“标准”纷纷表示肯定:“工作干得怎么样,以后就用硬邦邦的分数说话,这样既纯洁了风气,又便于操作,真是一个好办法。”(杨丽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