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清强推塑”保障纪委换届履新起好步开好头

发布时间:2016-08-22 16:03:37   来源:保山市纪委

6月18日,施甸县乡村“三级纪委”换届圆满完成。为确保换届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履新中起好步、开好头,施甸县纪委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良好的开端。  

巩固“清”字,保证纪检队伍轻装上阵抓本业。对原来参与的127项工作进行再次清理后巩固保留15项职能,始终紧扣“监督执纪问责”六字履职,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回给主责部门。乡镇纪委换届后,县纪委领导分别以乡镇纪委新任班子就位情况以及乡镇党委班子分工情况为重要内容进行检查,确保12个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主业以外的工作,乡镇纪委副书记、专干都把纪检监察工作当成主业。

抓实“强”字,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开展培训。举办了2016年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全县1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集体“充电蓄能”。培训按照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目标,立足县乡纪委班子换届后“新兵”较多、业务不熟的实际,培训了信访举报、案件审理等业务,做到需要什么就补什么。从6月份开始,有序安排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办案科室跟班学习,以实际参与办案进行培训。

注重“推”字,以检查指导推动乡镇纪委办案。换届后,乡镇纪委存在不会办案、不敢办案等共性问题。县纪委派出由分管办案工作的领导带队,由信访、纪检监察等办案科室人员组成案件查办“专家团”,分别到各乡镇纪委检查指导纪律审查工作,以实地检查指导推动乡镇纪委会办案、能办案,发现违纪问题线索能正确处置,并能指导好村监督委开展工作。上半年,全县纪检系统审结处理违反党政纪案件16件16人,其中:乡镇纪委办结了4件4人,有自办案件的乡镇超过60%;乡镇纪委受理群众诉求270件,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98.68%。

落实“塑”字,以良好形象赢得信任。“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正人先正己,身正才能正别人。县纪委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了专门用于管自己的13个制度,一旦违反,无乱是谁都严肃处理。”这是施甸县纪委负责人对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更是施甸县纪委从严管理干部队伍的态度。换届后,县纪委按照“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部署,建立和完善了《施甸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施甸县纪检监察系统单列考核办法》等制度,县纪委常委班子带头作示范,带动系统全体纪检干部严格遵守,并广泛接受了社会监督。(赵贵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