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严”字当头打造监督执纪铁军

发布时间:2016-08-18 14:53:44   来源:昆明市纪委

“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准徇私舞弊,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行为,不准办人情案、关系案……”近日,石林县纪委制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十要十不准”规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石林县纪委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保持纪检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严格要求,过得硬。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三要、四懂、五用”:“三要”就是本质要好、本领要有、本身要净;“四懂”就是懂政治、懂纪律、懂规矩、懂业务;“五用”就是用心、用力、用脑、用智、用情,以纪检监察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石林的廉洁指数。  

严格教育,敢担当。坚持开展机关“业务讲堂”学习教育活动,举办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全县7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员轮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使纪检机关成为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机关,成为最有规矩、最讲规矩、最守规矩的机关。

严格管理,明规矩。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建立实施机关人、财、物管理和工作绩效考评、工作过错登记、工作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做到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

严格监督,树标杆。出台《石林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通过开展内部巡察、作风督查、聘请社会监督员、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等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对违规违纪的,坚决清理门户,绝不护“犊子”。2015年以来,共立案查处3名纪检监察干部。(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