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工作中,进一步明确标准、细化措施、规范方式,全面推进“能上能下”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落地生根。
拓宽“上”的途径,增强“上”的质量。将专业对口的21名后备干部抽调到业务部门科室跟班学习,进一步强化了“人才”与“岗位”的匹配程度,为干部能“上”搭建锻炼展示平台。坚持从大学生村官、优秀村(社区)干部、选调生中培养选拔干部,今年共有2名村(社区)干部通过“公选”进入了乡镇领导班子。充分发挥“不拘一格选人才”的精神,打破年龄、身份、专业限制,在个人身份、工资待遇、职务职级、组织人事关系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岗位需求,以“人才挂职”的方式发挥人才智力支持,拓宽服务渠道,在全市范围内选出15名人品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担当精神足的干部到边远乡镇紧缺岗位任职,做到了选人用人“破常规而不破法规”。
疏通“下”的渠道,确保“下”得情愿。界定“下”的情形,列出责任清单,明确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哪些“必须为”的评判标准,为干部履职提供参考;实行领导干部谈话、回复组织函询、诫勉谈话、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全方位掌握干部情况,为“下”提供依据。利用集中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等时机,教育广大干部摒弃“上荣下辱”、“下必有错”等错误观念,做好“将下”干部的思想教育,做到“下”而不馁、“下”而不怨。今年以来,先后有3名干部因违纪违法被调整下来。
完善“上”“下”的机制,实现“上”“下”互动。积极营造干部“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对提拔起来“上去”了的干部,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磨合,仍不能胜任或勉强能胜任、阻碍部门发展的,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对“下”来的干部,如果表现优秀且满足任职条件的,及时、坚决启用,为“上”敞开“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