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强化基层监督执纪力量查防“微腐败”

发布时间:2016-08-17 07:26:00   来源:文山州纪委

为切实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和村务监督队伍存在的“专职不专”“技能不足”“办法不多”等问题,近年来,文山州纪委坚持定期组织乡镇纪检干部履职专题培训,各县市积极举办基层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培训、基层干部履职培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村纪检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村务监督员强化监督执纪,严惩“微腐败”,防止基层腐败问题发生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探索实践乡(镇)纪委、村级纪委与村务监督机构协调工作机制,探索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图,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内容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村(社区)干部基础补贴正常增长机制,出台实施《村(居)务公开报备制度》,全面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健全“五级联动”监管平台,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继续推行县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乡镇政务质询和村务监督员制度,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参政、议政、督政,营造了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整合工作力量。省扶贫办与州纪委监察局签订廉洁扶贫合作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把整村推进、易地扶贫、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重点扶贫项目纳入文山州纪检监察机关年度重点督查事项,把廉洁扶贫行动纳入年度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重要工作内容,开创了省级部门与州县纪委携手廉洁扶贫的新模式。各县(市)纪委切实加强对审计、财政、民政、农业、扶贫、人社等主责部门履行监管职能的再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检查实施方案,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强化督促指导。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业务指导,积极改进基层办案方式,探索异地交叉办案,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围绕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基层党员干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乡镇、村组干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重点问题,一把尺子严到底,严查快处“微腐败”。

抓敏感期预防警示。县乡换届启动以来,文山州及时制定下发《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的通知》和《文山州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文山州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快速查核制度》。层层签订换届纪律承诺,集中开展专题谈心谈话,加大“九严禁”换届纪律宣传,突出教育在先、预防在先、警示在先,强化换届风气监督,严肃换届纪律,查处违反换届纪律案件,积极营造换届氛围,稳步有序推进换届选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