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纪委抓班子带队伍建“铁军”

发布时间:2016-08-16 17:02:28   来源:文山州纪委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次在会议上强调。近年来,文山州纪委始终坚持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模范守纪、模范守规、勇当表率,努力走在“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最前列。

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跟党走,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有足够自信。

领导率先垂范。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州纪委常委班子坚持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切实做到纪检监察机关先正于其他党政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先正于其他党员干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先正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先正于一般纪检监察干部。

严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使执纪行为置于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之下,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权力,坚决杜绝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不守规矩、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违反审查纪律,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始终坚守个人干净的底线,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严格内部监督。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出台《文山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形成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各县市也积极探索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的有效办法,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以更严的纪律划“红线”、定规矩,在日常办公、出勤出差、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方面严格要求,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对州纪委机关,每月进行一次明查暗访,对州级有关部门纪检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明查暗访,对县级纪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明查暗访。对发现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并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2016年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的3位州属部门纪委(纪检组)同志进行了约谈。

严管就是厚爱。坚持每年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专项检查、约谈警示、年终民主测评。目前,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和州属部门纪委、纪检组干部全面排查存在或者潜伏的廉政风险点,211人共排查出696个风险点,分别为高级141个、中级85个、低级22个,制定防范措施785条。对自身存在的问题零容忍,对干部队伍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21件23人,坚决防止“灯下黑”,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