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以铁的纪律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6-08-04 07:28:50   来源:楚雄州纪委

8月1日,楚雄州纪委监察局召开干部大会。会议通报了近期干部变动情况以及楚雄州出台的一系列制度,并对下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强调,要以铁的纪律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会议指出,近期出台的《中共楚雄州委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意见》《楚雄州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楚雄州纪委监察局实行纪检监察室联系县市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承包”办法》以及《楚雄州行政执法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问题及线索暂行办法》等制度,凝聚了集体智慧,标志着楚雄州执纪精准化、精细化、精致化程度进一步提升,管党治党螺丝钉拧得更紧。出台制度不是目的,制度发挥作用才是实功。各部室、各纪工委要抓好制度贯彻,把制度落实到监督检查各个单位,贯穿到监督执纪各个环节。同时,要抓好首轮巡察扫尾、州第九次党代会相关筹备、专项纪律检查、州纪委网站升级改版以及组织人事等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每位纪检监察干部的不良行为都会影响纪委的执纪威信和执纪公信力,会对纪委干部队伍带来致命伤害,因此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不良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一时一刻都是形象,每人每事都是形象。大到审查纪律、保密纪律,小到工作纪律、日常行为,都必须遵守,都要作出示范。

会议要求,要以铁的纪律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所有的执纪行为都必须获得授权,不能自作主张,越权处理。所有工作必须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不能先斩后奏,边斩边奏或斩而不奏。委局班子成员、各纪工委书记、各部室主任要严格遵循领导体制和领导分工开展工作,严守工作纪律。下乡、吃住、接待,都要严格执行委局相关规定。副书记、常委、副局长,要对自己所分管的部室和纪工委承担好主体责任,管好人、管好事、管好纪律,作出示范。一旦分管部门干部出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自朝顺  徐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