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沾益区纪委监察局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为纪检监察干部立下规矩,破解监督真空。
严格报告报备制,树立规矩意识。制定《沾益区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规定》,要求检监察干部出差、考察、休假、外出学习或周末及节假日外出,需分层级向有关部门(领导)书面或口头报告。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要求全县科级以上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本人婚姻变化,配偶子女出(国)境留学或定居、经商办企业等情况,须及时报告区纪委组织部。实行重点任务季报告工作制,由区纪委下发通报,督促阶段性工作落实。
严格层级审批制,规范工作流程。修改完善《沾益区纪委监察局工作规则》,实行请假根据时间长短分别报委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书面批准,拟文办文按照拟稿、审核、校对、清样、签发的制发流程依次报请领导审阅,财务报销根据金额大小分别报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等,严禁越级审批。规范纪律审查事项审批程序,统一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全过程报批文书,严格按照程序、按照领导批示进行案件查办。
严格签字背书制,扛起责任担当。实行分级负责制,干部个人年度总结、学习心得体会等材料经委室主任审阅分管领导签字认可方可报送;委室工作总结、业务报告等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送;单位所有对外材料必须经拟稿部门分管领导把关并由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后方可报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在日常事务处理、纪律审查中出现问题的,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也要追究签字背书领导责任,推动工作层层严格把关,具体责任到室到人。
严格行为规范制,管住日常小节。实行工作日禁酒,要求委局机关、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中午一律禁止饮酒,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开列区纪委监察局“负面清单”,提出纪检监察干部不准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任何形式的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不准利用执纪执法工作便利接受财物、宴请、娱乐消费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等20个“不准”,年度考核时进行对账,从严从细管住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行为,严管“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