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完成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

发布时间:2016-07-27 14:38:49   来源:玉溪市纪委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优化机构设置,推进组织制度创新,近日,新平县按上级有关要求,完成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

此次改革调整,整合4个内设机构、更名1个内设机构、新设2个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9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9个内设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内设机构正职领导职数9名。

调整后,机关行政编制数31名,委局领导职数6名,分别为县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3名(其中1名兼任县监察局局长)、县监察局局长1名、县监察局副局长2名(其中非中共人士担任的1名)。

此次改革调整,对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职责进行明确定位。9个内设机构共履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等83项职责。其中,办公室同时履行上级纪委研究室、法规室相应职能,组织宣传部履行上级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相应职能。

据悉,9个内设机构在人员配备上还注意整合人力资源,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力量,每个内设机构人员配备遵循有关“原则上配备干部不少于2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