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拧紧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螺丝钉

发布时间:2016-07-25 07:32:03   来源:文山州纪委

“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理应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实,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样才能在抓监督执纪问责时更有底气、更有硬气。”对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自身监督,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均是逢会必讲。

文山州纪委按照打铁还要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以及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出台《文山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初步形成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各县市也积极探索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的有效办法,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以更严的纪律划“红线”、定规矩,在日常办公、出勤出差、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方面严格要求,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

同时,在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中下功夫,明查暗访成为监督常态。州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州纪委机关每月进行一次明查暗访,对州级有关部门纪检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明查暗访,对县级纪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明查暗访。对发现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并将其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2016年以来,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的3位州属部门纪委(纪检组)同志进行了约谈。坚持每年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专项检查、约谈警示、年终民主测评。目前,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和州属部门纪委、纪检组干部全面排查存在或者潜伏的廉政风险点,211人共排查出696个风险点,分别为高级141个、中级85个、低级22个,制定防范措施785条。对自身存在的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干部队伍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制止,坚决防止“灯下黑”,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