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纪委监察局为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坚持“机构设置对应、上下业务对口”的原则,以“三步走”积极推进县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
积极协调,准备充分。根据省、市改革意见,澜沧县纪委成立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牵头,县纪委副书记牵头抓落实,县纪委干部室主任专人负责,及时调研摸底、主动汇报协调、紧扣实际规范设置,组织相关纪委监察局各科室负责人和派出纪工委书记开展调查研究2次,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意见,多方协调探索,定好改革基调。
转变职能,充实队伍。根据澜沧实际,起草完善机构改革方案,研讨改革工作,着力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聚焦主业,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原有编制的基础上,澜沧县纪委监监察局机关增加了10名行政编制,核定编制38名,合理调配干部,夯实纪检监察组织力量。
方案具体,落实到位。澜沧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结合实际,设立10个内设机构,重组了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设立组织部和宣传部,保留信访室和案件审理室,新增了案件监督管理室和三个纪检监察室。改革调整后,有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和三个纪检监察室及案件审理室8个内设机构从事监督执纪主业,占内设机构数10个的80%,优先增加从事监督执纪主业的行政编制数由原8人增加至30人,占机关行政编制的81.1%。
为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在做好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同时,再次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由之前的18个减少到14,更加凝聚纪检监察干部力量,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李龙英 何应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