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四举措”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6-07-19 08:10:01   来源:曲靖市纪委

2016年以来,罗平县纪委监察局以换届选举为契机,选优配强县、乡两级纪委领导班子和成员,完成县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强化纪检干部学习教育和监督管理,全县纪检监察力量得到充实。

换届选举“挑精兵”。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三凭三优先”的干部任用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地方党组织选举工作等条例条规,出台换届选举指导意见和考察方案,对县纪委委员、纪委常委、各乡镇纪委委员资格条件、选举程序、工作纪律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并派出10个督导组对乡镇换届进行全程督查指导,选好配好县、乡两级纪委领导班子和成员。通过选举,全县10个乡镇选举产生纪委委员60人,平均年龄34.75岁,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新当选乡镇纪委书记6人,新当选乡镇纪委委员19人;县纪委配备纪委委员19名,9人为新当选;县纪委常委9人,全部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机构改革“强身骨”。结合工作实际,并报请上级对县纪委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报省、市纪委批准后,及时报请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形成正式调整文件。调整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10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第一至第三纪检室、案件审理室,其中8个内设机构从事监督执纪主业,机关从事纪检监察主业的有24人,占行政编制的80%。内设机构的调整,使机关职能设置更合理、职责更清晰,为进一步落实“三转”奠定坚实基础。

学习培训“勤充电”。针对换届选举人员变动大、新进人员多、纪检业务不熟悉等工作实际,通过集中培训、抽(借)调跟班、到案指导、编发资料等途径,强化对纪检干部的培训力度,防止纪检监察工作“断层”。今年以来,共抽(借)调2人到机关跟班学习,编发纪律审查学习资料11套,开展集中培训2次,到案指导24次,参与纪律审查78次,以案代训27次,下基层点对点培训3次。组织13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参加市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并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召集纪委委员将培训内容进行传达学习,提高乡镇(街道)纪(工)委“战斗力”。

强化督导“促作为”。组织开展新提拔乡镇纪委书记任前谈心谈话,对未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跟踪辅导,帮助解决棘手困难。出台《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程序的意见》,指导机关职能室和各乡镇纪委规范业务办理。印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督查方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作为,积极开展纪律督查,对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的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压力传导,倒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