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聚焦监督执纪主业 完成机关内设机构调整

发布时间:2016-07-15 09:06:53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为认真落实省纪委和市纪委对县(区)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和文件精神,思茅区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及时调研摸底、主动向上级纪委和区委汇报协调,通过整合、撤销、更名、新设、重组等方式,对目前思茅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优化组合。

通过调整,整合5个内设机构,撤销监察综合室,将办公室和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室;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问责办,整合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加挂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更名1个内设机构,将纪检监察室更名为第一纪检监察室;新设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重组2个内设机构。在干部室的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教调研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调整后,思茅区纪委监察局机关有内设机构10个。10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履行研究室、法规室职能)、组织部(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职能)、宣传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职能)、党风政风监督室(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区纪委监察机关行政编制从原来18名,增加到31名;调整后,思茅区纪委监察局10个科室中有8个室从事监督执纪主业,占编制数80%。此外,区纪委监察局认真清理了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来参加的197个议事协调机构退出,调整保留为只参与与主业相关的14个。

此次思茅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严格按照“三转”要求,采用“7+N”的模式,优化了机构设置、明确了职责定位,全面聚焦监督执纪主业,纪律审查一线的干部队伍得到了有力增强,激发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 (龙汐  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