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56名乡镇纪委书记集中“充电”

发布时间:2016-07-13 07:31:48   来源:德宏州纪委

“这次学习培训的时间安排紧凑,课程针对性强,内容务实管用,都是‘干货’,作为刚刚履新的乡镇纪委书记,感到收获特别大,教会了我怎样执纪办案。”日前,参加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的陇川县勐约乡纪委书记李继贵感慨。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新要求,实践运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今年年底消除执纪办案“空白”,德宏州纪委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采取“培训+交流+考试”的模式,于7月1日至3日举办全州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56名乡(镇、街道、农场)纪委书记集中“充电”,教会乡镇纪委书记如何执纪办案。

培训紧扣纪律审查。从开班的第一节课“找准职责定位、正确履行职责”到结束的最后一节课“转变理念、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如何做好信访工作”→“如何做好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如何做好纪律审查工作”到“如何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授课的纪律审查副书记、常委、室主任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围绕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进行经验传授,全都是“干货”,切实解决乡镇纪委存在的职责不清、工作发散和履职不规范,不能不会不敢开展纪律审查的问题。

互动讲课交流促学。此次培训以“互动交流”的模式,让参训学员更好地将所学内容消化吸收,真正发挥“加油站”和“充电器”的作用。在课堂上,授课老师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点名让学员回答,参训学员共同探讨交流。在交流讨论会上,参训学员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向州纪委纪律审查方面的业务骨干“发难”,州纪委负责纪律审查的副书记、常委、室主任结合工作实际和对党纪条规的把握运用,认真“接招”,对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办理农村党员超生案件是自办案件还是程序案件?在乡镇是否办理股所级以上党员的案子,才是办案?对尿检呈现阳性的党员的处理,怎么办是自办案件?乡镇所有工作目前都要纪委监督,是否合适?征地过程中,党员带头对抗,是否应对其处理?”乡镇纪委书记抛出一个个疑难问题,州纪委纪律审查骨干一一作答。

考试检验培训成果。培训最后进行了纪律审查业务知识闭卷考试,检查培训成果,以考检学、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增强乡镇纪委书记学习党纪政纪条例等相关业务知识的自觉性,练就监督执纪问责“硬本领”,教会乡镇纪委书记执纪办案,解决上面“打虎”九级风浪,下面“拍蝇”纹丝不动的问题。(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