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普洱市纪委和县委审核批准,西盟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本次改革调整,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坚持把人员、机构、职能向一线聚拢,监督执纪主业更加突出,反腐办案力量明显增强。
人员向一线聚拢,力量更加突出。按照省、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室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机关人员总数的30%,从事监督执纪主业部门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机关人员总数的60%”的要求,在人员分配上,始终坚持人员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力量向监督执纪一线聚拢,对机关30名人员编制进行重新优化组合、排兵布阵,除办公室人员外,其他人员全面用于从事监督执纪主业。调整后纪检监察室有原来的2人增加至11人,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36.7%,从事监督执纪主业的的行政编制数有原来的13人增加至25人,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83.3%,监督执纪力量更加突出。
机构向一线聚集,主业更加突出。按照“上下对应、突出主业、归类整合、务实推进”的原则,在机构设置上坚持突出监督执纪主业,新增加了1个纪检监察室,改革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为7个,具体为:办公室(履行研究室、法规室职能),组织宣传部(履行干部监督室职能),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履行案件监督管理室职能),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调整后,直接从事监督执纪主业的内设机构达6个,占86%,监督执纪主业更加突出。
职能向一线聚焦,作用更加突出。在职能设置上,将常态性、日常性事务等方面工作全部整合至办公室,明确了各个科室工作职能,确保业务科室把主要精力用于抓主业之上,避免职能不清、减少职能交叉,确保职能转到位、起到效。同时,积极清理和调整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经过两轮的清理调整,西盟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59个清理至13个,清退率达91.82%,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了主责部门,进一步聚焦中心工作,作用更加突出。(陈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