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 ——实现一半以上的人员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发布时间:2016-07-12 15:00:08   来源:德宏州纪委

截止6月底,德宏州5个县(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全面完成,74.4%的人员从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要求,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德宏州纪委成立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研摸底、主动汇报协调、紧扣实际规范设置,坚持“机构设置对应、上下业务对口”的原则,通过撤销、重组、整合、新增等方式,对5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优化组合。

通过调整,5县市纪委监察局各撤销4-5个内设机构、重组3个内设机构、整合2-3个内设机构、新增2-3个内设机构;统一规范了5县(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设置10个:办公室(增加政策法规研究室、预防腐败局综合股职能)、组织部(履行组织部、增加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职能)、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另设机关党总支。

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方面,5县(市)纪委监察局平均有7个内设机构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占内设机构总数70%,纪检监察室人员由2人增至10人,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30%;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行政编制数由9人增至25人,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74.4%;5县(市)纪委监察局平均每个内设室配备2人以上,消除“一人一室”的现象。此外,5县(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由平均108个清理减少到12个。

“内设机构调整后,实现了上下业务对口,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清晰、主业更加突出,反腐战斗力更强。”5县(市)纪委书记深有感触。(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