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宣威市纪委高标准、严要求,在“德、能、勤、绩、廉”上狠下功夫,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立“德”。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对纪检干部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利用周一例会学习的契机,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来“讲课”,采取主题发言、讨论等方式,广泛开展学党章,学党史活动,让广大纪检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拓“能”。纪检工作涉及面广,依托“道德讲堂”,邀请财政局、审计局、公安局等业务能手进行授课,引导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条例法律,全面熟悉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监督检查等纪检监察业务,提高业务能力。2016年以来,共组织开展24次业务课堂活动,并从检察院邀请3名案件查办业务“高手”进行授课。
持“勤”。通过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严查“四风”,始终保持监督高压态势,确保党员干部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2016年以来,共开展“四风”督察26次,发出通报26期,问责3人。并充分发挥宣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作用,把“纪律”深深植入干部日常管理中,真正做到抓早抓小。
创“绩”。定期开展案件讨论活动,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以老带新,组长带头研讨分析案情,加大案件查处力度。2016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09件,处置问题线索36件,立案28件(其中乡科级干部2件),结案29件(含上年遗留),处分党员干部3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守“廉”。“正人先正己”,通过以会代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强化纪检干部自律意识,让广大纪检干部率先垂范,时时刻刻自重、自醒、自警、自励,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始终做到一身正气、永葆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