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纪委监察局全面完成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2016-07-05 08:00:23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日,楚雄市纪委监察局按照“突出主业”、“优化整合”、“编制机构和领导职数不变”以及“稳步推进”四条原则,科学整合力量资源,全面完成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工作,实现了中央纪委“将更多的人员力量配置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和各级纪委关于不增加行政编制、不增加内设机构数量、不增加领导职数等要求。

本次改革调整以“7+N”模式设置,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内设机构调整方案》,通过“撤、更、设、保”方式将内设机构调整为9个室(部),即:撤销干部室、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原纪检监察室更名为第一纪检监察室;新设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风治乱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保留办公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同时对调整后的内设机构职能进行重新配置,进一步厘清内设机构职责任务,减少职能交叉,提高工作效率。

调整后,机关从事监督执纪的部门由原来的5个增加到7个,占部门总数的比重由55.56%增加到77.78%,从事监督执纪的人员由原来的17人增加到27人,占机关人员总数的比重由43.59%增加到69.23%,其中纪检监察室人员占机关人员总数的比例由原来的10.26%提高到30.77%。(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