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把好“入口”畅通“出口”规范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

发布时间:2016-07-02 09:22:27   来源:玉溪市纪委

华宁县纪委通过规范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通过把好“入口”畅通“出口”,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程序严谨。

强化制度监管。印发《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县纪委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注重从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县纪委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人选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条件和资格,政治上靠得住、群众公认,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

强化程序规范。把好“入口”关,严格执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公开透明选人用人。由县纪委干部室结合相关制度与岗位实际需求,提出人事方案,并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县纪委常委会根据掌握的情况,对人事方案、考察结果等进行充分讨论,注重选拔任用熟悉经济、法律、审计、办案等专业知识的人才。同时,充分听取组织部门与原单位分管领导等方面意见,确保干部选拔公开、透明、合规。2016年上半年,委局机关选调公务员2名,配备乡镇(街道)纪(工)委副书记5名。

提高岗位适应度。由委局领导根据分工对新任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实行任前谈话提醒,明确每个人在履行纪委监督责任中的职责定位及纪律要求。积极制定委局内部年度业务培训方案,挑选委局机关部分科室负责人进行授课,加强新任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采用以案代训、跟班学习、选送培训等方式,认真执行跟班学习制度,现已选派2名干部参加市纪委的业务跟班学习,开展委局业务培训2期。

确保履职尽责。落实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开展干部交心谈心,认真听取干部职工对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及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畅通出口,严格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有关规定,对不胜任岗位、精神状态不振的进行调整。2014年至今,共对5名违反工作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2名违纪违法的乡镇纪委书记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