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色地质局多措并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6-06-30 17:21:41   来源:云南省有色地质局·纪委

今年以来,省有色地质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系列规章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局党委出台了《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工作意见》,全面调整健全局纪检监察工作机构。一是在局纪委层面,设局纪委专职副书记1名,协助局纪委书记抓好全局纪委工作;将现在的纪检、审计监察业务进行分设,单独设置局纪检监察室,作为局纪委的具体办事机构,局纪委副书记兼任局纪检监察室主任。二是局机关纪委设纪委书记1名,设专职副书记1名,原则上不再兼任除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其他工作。三是局属各单位纪委设纪委书记1名,有条件的单位设专职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协助纪委书记抓好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局属各单位设置纪检监察室,为本单位纪委的具体办事机构。

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制定下发了《云南省有色地质局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实施办法》《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等7个制度。不断完善规范纪委工作约谈、函询、问责、述职等规定制度,强化日常工作监督,注重抓早抓小。对信访举报的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坚持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委全程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纪委书记参与干部选拔动议、酝酿、提名、推荐、考察、决定、公示等环节工作,做好廉政审查和坚持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完善全局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举措,落实防控责任。强化局纪委对局属各单位纪委的领导,局属各单位纪委书记每年向局纪委和本单位党委报告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

提高综合素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请省纪委领导以“形势、纪律、责任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几个问题”为主题,对局党委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党办主任、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计110人作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和学习培训。局纪委以实践“四种形态”、做好纪律审查工作为主题,对局纪委委员、局属各单位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局审计监察处工作人员进行了纪检监察业务的系统性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履职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