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30 07:24:13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日,西双版纳州各县市纪委监察局分别召开内设机构调整工作会议,宣布调整后的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任免,学习各部室工作职能职责。这标志着西双版纳州各县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全面完成。

为抓好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西双版纳州纪委根据省纪委《关于做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方案》,对各县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的原则和要求、机构设置、完成时限、方法步骤、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市根据工作方案,积极与县市委、组织部、编制部门协调,取得了各县市委的大力支持。并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报州纪委审核。

此次县级内设机构调整,紧紧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以聚焦主业主责,明确职责定位,优化机构设置,推进组织制度创新为重点,机构和编制向监督执纪问责倾斜。三县市纪委各撤销了3个内设机构,重组4个内设机构,新设3个内设机构。机构调整后,三县市纪委分别设置9个内设室。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在从事主业方面,各县市纪委监察局分别有6个内设机构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占内设机构总数66.7%;纪检监察室人员由原平均4人增至8人,占机关行政编制数的31.9%;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行政编制数由9人增至17人,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60.7%。同时,三县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领导职数保持不变,新增加行政编制6人。三县市纪委监察局共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439个清理减少到14个。机构调整后,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清晰、主业更加突出,反腐战斗力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