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学+践+考”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发布时间:2016-06-28 07:36:28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年来,景东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以“学为本”、“践为战”、“考促学”的理念,旨在通过强化学习掌握理论知识、实践提高业务技能、考评促进继续学习等良性循环举措,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基础和综合业务水平。

理论和业务学习为根本,解决“怎么学”。从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职能、任务、政策依据等处着眼,从提高理论素养的宏观和提高业务水平的微观着手。不断强化学习培训,宏观理论学习主要围绕党章、准则、条例、巡视条例党纪党规开展系统学习。微观业务学习从监管对象、信访件的受理及办理、案件初核及初核报告、立案审批表、立案决定书、审理报告等文书的制作和处分决定的送达、审理卷归档、装订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

实践锻炼提高实战能力,解决“怎么做”。制定《景东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方案》,采用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对策研讨等方式和领导带领职工、老纪检带领新同志等传帮带等手段,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效果;方案要求,对新调入或提拔的纪检干部,必须在相关科室跟班学习锻炼三个月,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学习、实战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实战工作能力。

综合考评检验工作成效,解决“持续学”。每年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常规或突击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评考试,以理论知识考试、业务工作完成、信访处理效果、上级部门评价等方式,全面检测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并把考评情况记入当年的工作业绩记录,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依据,不断提高内部考评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鞭策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