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建、管结合”找准纪检队伍建设“发力点”

发布时间:2016-06-19 13:10:18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龙陵县紧紧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目标,以“两学一做”、县乡纪委和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强化建管结合,找准发力点,不断提升纪检干部履行能力。

选好配强,抓班子带队伍。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协调做好委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如期完成乡镇纪委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2016年以来共选拔任用纪检干部14人,其中提拔4人,交流10人。

基础在学,提能力强素质。组织开展“十二个一”活动,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具体化、实践化,教育引导广大纪检干部强化“四种意识”,争当合格党员。围绕“全市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自身建设”三个排头兵目标,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着力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共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省、市、县举办的各种理论业务培训11批27人次,参加各类顶岗锻炼5批6人次。

接触地气,转作风树形象。深入开展扶贫攻坚工作,协调挂钩的木城乡木城社区和花椒村分别成立养猪专业合作社和养牛专业合作社,在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实践中强化宗旨意识、增进群众感情。严守省委“六不准”、市委《十不准》纪律要求,严格执行《龙陵县县级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管理办法》,树立和维护了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

立行立改,定规矩扎“笼子”。针对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全面推行交办督办制度和通报曝光制度,倒逼各项任务落实,提高工作效率。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全面推行财务审批制度,对委局涉及的所有与财务有关的公务活动,包括公务接待、办案用餐、办公用品采购、出差、车辆维修、车辆加油等必须事前审批,同意后方能办理,有效防止未批先用、先斩后奏现象。(高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