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部门人员达到机关人员总数的70%

发布时间:2016-06-19 11:38:06   来源:丽江市纪委

根据中央纪委部署和省纪委监察厅的要求,丽江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并印发了《丽江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调整工作。

在推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中各县(区)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实施,保证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各县(区)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本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调整工作,县(区)纪委主要领导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中央纪委、省委和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做到亲自指导和督办。

在此次改革调整中,各县区纪委消除了“一人一室”的现象,每个职能室编制数不低于2人,其中,纪检监察室不低于3人;县(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减少到15个。按照“7+3”模式,共设10个室、部。调整后,各县区纪检监察室人员达到机关人员总数的30%,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部门人员达到机关人员总数的70%。

市纪委将适时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议事协调机构调整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给予指导。(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