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1名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纪律审查,谈话函询6件、初步核实3件、立案审查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6月6日,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委获悉,该州纪委从念好自我监督“紧箍咒”、扎紧自我监督“笼子”、严肃自我惩处不“手软”三方面着力,严管自己人,坚决清理门户。
该州纪委强化经常性提醒教育,念好自我监督“紧箍咒”,以纪检监察干部入职、任前等节点的廉政谈心为重点,分批开展谈心活动;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纪委监察局领导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派员实施面对面约谈,或发函要求被反映人作情况说明,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错。
为严管自己人,该州纪委围绕纪律处分权、案件查办权、监督检查权、行政监察权、组织人事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财务处置权等监督执纪问责权力,深化权力清单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紧扎牢自我监督的“笼子”,严防权力“任性”。同时,制定《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统计制度》,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线索,一经查实,严肃查处;对监督责任缺位的领导干部,严厉问责。今年以来,该州19名纪委、纪工委书记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此外,该州还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个人电子廉政档案,对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个人工作考核等信息实时更新和动态监控;定期不定期采取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回访、座谈等形式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今年以来,先后4次对系统内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纪检监察机关(机构)56个,问责纪检监察干部3名。(李艳)